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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户口福利:权益待遇与社会保障

内容摘要:广州户口福利:权益待遇与社会保障广州户口福利:权益待遇与社会保障一、享受的住房:(1)申请人及其直


广州户口福利:权益待遇与社会保障广州户口福利:权益待遇与社会保障

一、享受的住房:

(1)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广州市拥有1套以下住房,暂停向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2)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3)广州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下(含2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4)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注意:未满3年不得转让。

(5)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注意: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二、限购政策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有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注意: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从化、增城区内购买住房。

(四)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注意: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从化、增城区内购买住房。

(五)在广州市无房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增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时,无广州户籍居民须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而在增城区范围内仅限购买一套住房。

(六)广州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注意: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从化、增城区内购买住房。

(七)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八)在广州市有一套房,且在2018年10月4日之前在广州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2018年9月30日后出售房屋的,不计算在内。

(九)在广州市一套房,且在2018年10月4日之前在广州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从化、增城区内购买住房。

(十) 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对于高新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1. 在高新区中心城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企业中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可按照优先购房原则,在本区域内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 自2018年10月4日起,四川省户籍居民家庭在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再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2. 对于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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