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畅通广州入户之路:申请流程详解1、网站申请积分入户流程: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畅通广州入户之路:申请流程详解
1、网站申请积分入户流程: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身份证、户口簿、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满4年的证明材料、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广州市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街)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
2、在线申请流程:打开“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身份证、户口簿、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3、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镇(街)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原件核验,核验无误则正式受理申请。
4、初审通过后,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申请人信息提交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积分制入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
5、申请人的积分结果公示:来穗人员对本人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持相关材料在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自主提出复核申请,并应在积分确定之日起30日内向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交复核申请,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关联公安、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不存在重复注册和前后信息整合等情形。
6、查询公示:来穗人员对本人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应于积分确定之日起30日内向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出复核申请,原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不存在异议记录的,复核申请信息予以保留,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不再自动更新。
(二)积分失效
申请人在本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分值已经失效,并且旧积分制服务申请已经停止受理。申请人应于积分确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制服务,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积分异议与复核
申请人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应于积分确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制服务,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调取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无法自动查验的,可由申请人提供下列材料,向积分制受理窗口申请查验:
1、《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复核申请表》(在积分制受理窗口向申请人收取原件);
2、身份证明;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如有随迁人员,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
(四)公示和入围
积分制受理窗口应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自然日。
积分制受理窗口收到如下材料后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录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受理窗口,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五)信息修改
1、申请人应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户”项目下填写“本人承诺”;
2、申请人在系统填报信息和上传提交申请资料时,应确保本人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联系确认;
3、如本人在申报过程中填写的联系电话有变更,请在办理业务前先电话咨询,以便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联系确认;
4、如本人在申报过程中填写的联系电话无变更,请在办理业务时保持通讯畅通;
5、本人在系统填报信息和上传申请资料时,应确保本人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联系确认;
6、申请人如在系统填报信息和上传申请资料时存在变更的情况,请尽快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原积分制受理窗口申请变更。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不及时受理、信息不准确、材料不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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