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广州落户!广州留学生落户政策讲解!留学生落户广州!申请流程【人才引进政策】广州市人才引进落户,办理
广州落户!广州留学生落户政策讲解!留学生落户广州!
申请流程
【人才引进政策】
广州市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如下:
1.系统填报提交。申请人登录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调动或就业登记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或社保缴费证明、就业登记表等)或代理协议。填报完成后,申请人需要留意下图所示的位置,选择“个人申报”,入人才引进系统自助打印《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入户人员信息卡上的信息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上的信息一致,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需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上的信息一致;如不一致,请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上的信息一致。
2.预审通过后网上预约(选择广州市户籍)。申请人持《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到拟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户政服务大厅)办理入户复核,复核通过的,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暂缓打印入户登记卡,并告知申请人;复核有疑义的,暂缓打印入户登记卡,交申请人核实。
3.原籍核准迁出。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拟入户户口簿,到原籍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户政服务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原籍核准迁出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
4.登记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拟入户户口簿,到落户地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户政服务窗口)办理登记入户手续。
5.证件签发。根据广东省公安厅规定,户口证件首次办理的仅发给《户口迁移证》,其他证件证件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外居民已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3日内发给证件。
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证件不收取任何费用。居民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时,应当交回居民身份证。
一、受理条件
(一)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应当提供下列基本证件和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公有住房租赁证的住所;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是指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拥有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房屋。
(二)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是指直系亲属拥有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公有住房租赁证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宅基地使用证的,经户主同意,由直系亲属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同意落户声明;
(3)亲属关系证明;
(4)可登记在公安机关设立的公共集体户上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未满16周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四)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第八十九条 公民在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领取证件时,应当交回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时收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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