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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 | 2021入学的非穗籍家长注意!广州6区发布最新积分入学细则

内容摘要:2021年积分入学基本都已经公布时间了大部分的家长都提前做好预备了但是,也有少数家长才开始筹划那么,今天小编帮大伙整理了6区的入学条件和申报指南希望能帮助到大伙哦~荔湾区开始时间荔湾区2021年积分入学受理工作预计于今年3月启动申报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须持有在广州市申请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




广州户籍




办理广州户口


2021年积分入学基本都已经公布时间了

大部分的家长都提前做好预备了


但是,也有少数家长才开始筹划

那么,今天小编帮大伙整理了6区的入学条件和办理手续

希望能帮助到大伙哦~



荔湾区


开始时间

荔湾区2021年积分入学受理工作预计于今年3月启动


办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须持有在广州市申请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

3、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 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4、其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申报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申报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申报指南

3月31日前

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办理积分或提出积分调整、积分异议。


4月9日前

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受理。


5月14-24日

通过预审的申报人下载打印《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报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政务中心受理窗口递交。

荔湾区各街道积分制服务及积分入学受理点↓↓↓



5月18-26日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各单位按照《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对办理人积分情况予以审核。


5月28-6月1日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积分计算结果通过荔湾区政府网站、荔湾教育信息网、各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有异议的申报人可于公示期间向原受理街道政务中心办理复查。


6月3日前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公示后无异议的积分申报人名单移交区教育局。


6月7日前

区教育局在荔湾区政府网 “荔湾教育信息网”公布今年荔湾区招收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和政府实行补贴的民办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并对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名单进行公示。


6月15-18日

申报人登陆“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网上办理系统”填报志愿。


7月1-2日(暂定)

办理人携带已安排学位的随迁子女及相关书面材料到录取小学报到。


7月5日(暂定)

已安排学位的初中随迁子女领取录取通知书(荔湾学籍学生到原就读小学领取、非荔湾学籍学生另行通知)



荔湾区2020年初中积分入校招生计划



入围:初中562人

初中(南片区)最高分189分,最低分40分;

初中(北片区)最高分146分,最低分28分。




越秀区


越秀区积分入学与之前的有何不同?


(1)新增实人实名认证。办理人在办理端填报完毕预备提交材料时,系统增加人脸识别,确保实人认证提交材料。


(2)优化申报审批指南。将街道受理环节调整至区来穗局核定完毕后,即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才去街道前台核验纸质材料。


办理指南:街道预审、初审——各职能部门会审——区来穗局核定——街道受理——公示符合申报条件名单——公示获得学位名单



怎么办理2021年越秀区积分制入学?


类别:越秀区积分制入学提供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位,分为保障性入学和积分制入学两大类别。


申报途径: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的申报人可根据自身条件,申报期内在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并将相关原件交街道服务窗口核对。



越秀区积分制入学主要条件有哪些?


(1)广州市积分分值。来穗人员须核定出市积分后才能办理积分入学等公共服务,积分办理及积分调整在受理后35个工作日内获得核定积分。


(2)居住证。申报越秀区积分入学,需在越秀区申报《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时长满一年以上。


(3)租赁备案。合法租赁住所应在越秀区申报房屋登记租赁备案且备案时长满足相关年限要求,连续租赁备案时长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审核时间开始计算,备案时长的具体计算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则》《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定》等执行。


(4)社保。为有效保障您的权益,在广州市就业(创业)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时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申请社保缴费等指南。


(5)就业登记。建议需申报积分入学的来穗人员应向所在就业单位咨询是否有申请就业登记(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商事登记),并核实就业登记信息是否准确,没有申请的请及时申请。




黄埔区


开始时间

黄埔区2021年积分入学受理工作预计于今年4月启动



积分制分类

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总分由“市积分”和“区积分”两部分构成。



积分入学办理指南


**步:积分申报(市积分)

尽快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网,点击右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个人积分”模块提出积分办理,获得核定积分(每天都可以申报,约需要35个工作日出核定积分)。



第二步:入学申报(区积分)

获得核定积分的办理人,请在2021年积分制入学正式受理后,在受理时间内及时点击“积分制入学”模块办理申报黄埔区积分制入学。




注意事项


积分制入学分为“市积分”和“区积分”两个步骤,时间跨度较长,请各位家长不要遗漏任何一个步骤。


未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获得核定积分(即“市积分”步骤)的办理人,无法点击登录“积分制入学”模块申报申报积分制入学(即“区积分”步骤)。


关于2021年黄埔区积分制入学受理工作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黄埔发布”和“黄埔政法”。



联系方法


▌黄埔区来穗局积分制入学咨询电话
020-82378907

▌黄埔区教育局积分制入学咨询电话

020-82111495




花都区


开始时间

2021年花都区积分制入学工作开展时间为3月份。



两个重点


**点

须先申报并获得核定积分才能申报积分制入学。


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办理人须先申报并获得核定积分后,且符合2021年花都区积分制入学相关新政的,才能参加2021年花都区积分制入学申报等公共服务。


第二点

参加积分制入学需提前2个月办理积分。


约需提前2个月(2021年3月5日前)开始在网上提出积分申报或积分调整,并在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短信后,于3月26日18:00前,携带资料前往属地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受理,35个工作日以后,才能确定最后积分。



积分制服务管理申报手续



注意事项


1、办理人确认积分后,不等同于完成积分制入学申请,仍须登录花都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入学办理。

2、花都区2021年积分制入学具体申报时间及工作指引将通过“今日花都”“广州花都发布”“广州花都教育”“花都政法”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联系方法





番禺区


开始时间

2021年番禺区区积分制入学工作开展时间为3月份。



申报对象


(一)来穗人员需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指南中,且其在广州市居住并申请《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提出入学办理当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报入学的适龄子女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


(二)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应于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报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应提供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全国学籍证明。



申报细则


(一)申请、核定积分


建议办理人于2021年3月23日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lsj.gz.gov.cn/)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后,正式提出积分办理。

番禺区积分计算时间节点为2021年4月30日止。经审核、认定的积分分值,将作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报积分制入学的重要依据。

未取得核定积分分值的,将不能提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报。已有个人核定积分的,须注意积分计算时间节点,及时在系统提出积分调整。

(二)积分制入学办理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于2021年5月13日-17日期间登录“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办理系统”,按照积分制入学相关指引,以子女姓名注册并上传积分入学申报信息。



学位分配原则


(一)**批:“五年”优先


根据有关规则,父(母)或监护人任一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申请有效居住证满五年(截至积分制入学办理月的上月底)、在广州市有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五年,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


如所选志愿学校学位不足,则在全区尚有剩余积分学位的学校进行本批次补录(不受学区限制)。


(二)第二批:普通积分


不符合“五年”条件的,为学位安排第二批次。若办理入学地在满足“五年”条件入学申报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则按本批次的入学办理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联系方法




增城区


积分办理重点


须申报并获得核定广州市积分才能申报积分入学

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报人须先申报并获得核定广州市积分后,且符合2021年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相关新政的,才能参加2021年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申报等公共服务。


参加积分制入学需提前2个月办理积分

参加2021年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的办理人,约需提前2个月开始在网上提出积分申报或积分调整,并在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短信后,携带资料前往属地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受理,35个工作日以后,才能确定最后积分。


及时在系统提出积分调整

已有个人核定积分,须注意积分计算时间节点,及时在系统提出积分调整。

办理人需注意积分计算的时间节点,如积分指标关于创新创业、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近5年内;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近3个纳税年度。


如果已有核定积分的申报人,其相关积分申请材料时间不在有效范围内,或者项目积分有所增加调整(如社保年限、新取得证书等),需尽快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更新个人情况并在系统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积分调整申报(积分调整指南和**次积分申报细则一致)并获得广州市核定积分后再进行积分制入学申请。


收到受理回执才视为成功受理

建议尚未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个人积分。


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递交,收到《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回执》,视为成功受理。


对于已获得核定积分但仍需进行更新个人相关情况的来穗人员,亦需尽快登录系统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等,确保有充足时间做好办理2021年度积分制入学前期预备。




积分入学制办理条件


(1)非广州市户口在增城区居住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申请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4)办理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



办理指南


1、积分分值表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的相关积分表格、积分分值权重等内容,来穗人员可详细阅读《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手续》了解



联系办法



给大伙一一盘点了荔湾、越秀、黄埔、花都、番禺、增城6个区的积分制入学指南,大伙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在留言区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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