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千万别入户海南?海南入户新政策确实不适合这些人们,目前海南入户新政策规定,低学历不能直接入海南,但
千万别入户海南?海南入户新政策确实不适合这些人们,目前海南入户新政策规定,低学历不能直接入海南,但是人才落户海南并不难,海南三亚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及流程的具体办理手续细节,都在这里,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根据《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琼公规〔2018〕9号)的有关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精神,海南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适应我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父母亲《居民户口簿》
2、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1份)
3、父母双亡证明(原件1份)或房主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1份)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或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
5、父母投靠子女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原件1份)
7、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或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8、可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9、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在校生证明(原件1份)
10、申请人或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1份);
11、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高技能人才引进落户
高技能人才落户
1、申请条件:
(1)45周岁以下具有本省、本市颁发的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在杭工作连续满3年且在杭拥有住房;(2)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并具有本省、本市颁发的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人员,在杭工作连续满3年且在杭拥有住房;(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2、申请材料:
(1)本省、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签订的连续3年及3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指已在杭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在杭工作)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配偶(需结婚登记满2年)、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进杭落户审批表。
3、办理程序:
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4、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5、咨询电话:
(0571)87260060。
6、监督投诉方式:
(1)市、区信访部门受理。
(2)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市民“应保尽保”,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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