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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入户最新政策全文(购房入户),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2022年海南入户最新政策。以下为积分政策全文:
居住证积分入户
在海南居住的内地居民,可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一般每年可办理3次。其中:
(一)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办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办证中心)申报居住登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居住证》。
(二)申领《暂住证》。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办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办证中心)申报居住登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居住证》。
无就业单位的来津公民在中国境内居留不超过7日,且未办理暂住登记,或者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居住地就业或者创业的,可以在就业地或者创业地申领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三)居住证签注。
在暂住地居住并通过“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上申请居住证签注的,经系统自动比对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报送市公安局统一制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来津公民未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的,公安机关经系统核查确认后,有需要签注的,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向受理单位或者通过网络当场签注,同时将持证人信息和《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交给申请人。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累计计算。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八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受理单位或者通过网络及时到受理单位申请换领新证。
第十九条 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七日内凭变动后的居住地址到受理单位或者通过网络办理居住证信息变更手续。
第五章 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条 市公安机关负责本市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签注、签注、注销等证件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负责居住证签发工作。居住证持有人同时具有居住证电子凭证。
第二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凭居住证电子凭证在居住地居住证受理单位或者通过网络办理居住证信息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居住证电子凭证包括:
(一)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制发机构出具的居住证受理凭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到哪个区(市)县,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时间、就业、就读、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等,以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址为准。
居住证发放部门、受理部门和签发机构应当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发现居住证持有人串换、伪造、变造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申请证件、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伪造、变造居住证的;
(三)伪造、变造居住证的;
(四)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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