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海南户口申请指南:顺利获得户口权益,孩子在海南上学,毕业后,落户海南,买房置业,申请优惠政策,享受
海南户口申请指南:顺利获得户口权益,孩子在海南上学,毕业后,落户海南,买房置业,申请优惠政策,享受福利,让你的子女轻松落户海南!
(一)外省户籍:1、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口只能购买1套住房。2、自2018年3月30日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3、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实行限购政策的区域购买住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五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二)离异人士:1、以家庭为单位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2、限购区域内购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三)离异人士:1、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五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离婚3年内,任何一方提供夫妻双方在我省累计五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我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
(四)离异人士赠与住房,登记在我市名下,仍在我市拥有住房的,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问题四:购买商业公寓可以办理购房资格吗?
答:不能。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都购房资格的获取需以家庭为单位,即符合我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具体细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户籍在高新南部园区,落户时间不满两年,工作单位在高新南部园区,满足成都市限购政策的前提下,并在我市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流水满足相关要求。但社保和个税缴纳区域在其他区县的,不能在高新南部园区购房。
举例说明:王某家庭因户籍在高新南部园区,社保在高新南部园区缴纳,最近1年在武侯区工作,最近2年在高新南部园区工作,最近3年在武侯区连续缴纳社保。
王某家庭名下无房,王某之前一直在武侯区工作,最近2年在高新南部园区工作,最近1年在高新南部园区工作,最近2年在高新南部园区工作。
举例说明:王某家庭名下无房,王某之前一直在武侯区工作,最近2年在高新南部园区工作。
第二种情况:高新南部园区工作,户籍在高新南部园区,社保在高新南部园区,王某之前一直在武侯区工作,最近1年在高新南部园区工作,最近1年在高新南部园区工作,最近2年在高新南部园区工作。
在高新南部园区工作,王某的户籍在锦江区,王某之前一直在锦江区工作,王某之前一直在高新南部园区工作,王某之前一直在青羊区工作。
【案情简介】
成都高新区一公司为王某购买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公寓,因王某户口不在该公司,王某将此房出租,合同约定每年租金不变,至2015年,王某将公寓转租给王某后,该公寓租金已结清,王某自2014年11月12日起无权利再购买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公寓。
双方商定,王某原先一直在锦江区工作,王某转而居住于青羊区,王某可以继续在锦江区工作生活,王某转租后,王某可以继续租住高新区的公寓。
2018年12月1日,高新区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贯彻落实“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十字方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表示“进一步优化升级‘三环内’和‘三环外’区域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和区域协调发展”。
王某名下高新区的一套房,因在高新区工作,王某未在该区域购买任何住房,故王某根据合同约定继续在高新区工作生活。
王某告诉记者,高新区人才公寓面向的对象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王某提前签订了合同,并将租金按约定转移给了王某,根据合同约定,王某不能再继续租房,否则将返还王某剩余房款。
王某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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