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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入户!海南入户指南助您顺利迈入新生活!

内容摘要:轻松入户!海南入户指南助您顺利迈入新生活!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轻松入户!海南入户指南助您顺利迈入新生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网上下载:

1、打开海口市公安局网站(http://gkj.gov.cn/),选择“户口迁移”,点击“在线办理”;

2、进入“服务”—“户政”—“户籍”—“基本户”—“迁出市外”;

3、在“在线办理”下拉菜单中选择“人才落户”,点击“申请在琼落户”,阅读并同意《居民户口簿》;

4、选择落户地点,点击“在线办理”下拉菜单中选择“落户地点”,阅读并同意《居民户口簿》;

5、阅读并同意《居民户口簿》中第四款中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的“户口登记信息是否已经在公安机关管理”中的信息内容中?

二、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申请,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并提交材料。

选择落户地的,应选择相应窗口递交申请:

1、本人(或亲友)合法稳定住所,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分局户政窗口提交申请,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审核。

3、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落户。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一、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二、办理户口迁移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原则上毕业生自签定毕业生接收函之日起一年内须将户口迁出。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签发的,按《关于加强户口迁移证管理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2、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毕业生本人户口迁移证,凭就业报到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3、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应迁回原籍。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毕业生本人户口迁移证,毕业院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和本人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时将户口迁往就业单位。

4、就业报到证的白联,由毕业生本人持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

5、《户口迁移证》的红联和白联由毕业生本人持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

6、就业单位的单位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接收单位意见和落户证明等材料的盖章及签章,由毕业生本人持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

7、《户口迁移证》的过签有效期由毕业生本人持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

8、《户口迁移证》遗失的,需到原迁出地或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补办。

9、请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地公安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

(四)毕业生户口迁移审批

1、毕业生户口迁移审批由主管部门统一集中办理,对在本单位就业毕业生不愿意落户、不符合落户政策的,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凡迁移户口,毕业生须到保卫处户籍室(院公安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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