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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享新生活:顺利落户海南的不可错过窍门!

内容摘要:畅享新生活:顺利落户海南的不可错过窍门!近日,记者从海南中原地产获悉,海口落户新政已经有很多人看了


畅享新生活:顺利落户海南的不可错过窍门!近日,记者从海南中原地产获悉,海口落户新政已经有很多人看了,甚至还有一些人看过。

海口市公安局发布了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细则,海口人社局办证中心的工作人员从现场了解到,海口市引进人才落户工作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按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之一”的人才落户,不用交社保就可落户海口。

按照新政要求,海口市各类人才落户时,“年龄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而且要注意的是,办证中心如果没有房屋,可在提交申请前到房管部门出具备案证明。

可落户在以下两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

有房:

(1)本人在琼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性质需为住宅,土地性质需为国有土地)。

(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使用权属证明的,需提供房屋交接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支付购房款发票)。

(3)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需连续办理5年以上),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支付租金发票)。

(4)没有自有住房且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在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或者租住在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在录(聘)用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或者租住在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2、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没有自有住房的,可在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

(四)符合《现役军人家属随军条件规定》(国发〔2011〕4号)、《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公治〔2016〕462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户籍民警当场办理:

1、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2、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3、本人或者市区家庭户口的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因支边、支内、下放、插队(场)、参军退休的原市区户籍人员;

4、本人或者市区家庭户口的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被外地大中专院校录取,现已毕业满二年以上且在户籍地未婚无业的原市区户籍人员;

5、原籍为市区被注销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

6、被我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在校就读的外省全日制学生;

7、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回内地定居(市区)的港澳居民;

8、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定居大陆(市区)的台湾居民;

9、从市区注销常住户口后出国定居,现到市区工作、生活的华侨;

10、原籍市区,考入外省(市、区)大中专院校,从学校集体户注销户口后出国定居,现到市区工作、生活的华侨;

11、需公安机关办理的其他人员。

2017年12月18日起,徐州市区试行投靠落户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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