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海南入户政策

海南户口新政策解读:最新入户规定

内容摘要:海南户口新政策解读:最新入户规定:1.夫妻分居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海南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的,需提


海南户口新政策解读:最新入户规定:

1.夫妻分居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海南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满2年以上,且在海南有住房的,可以办理配偶投靠落户。

2.入学落户

海南户籍:

与海南户籍学位相同:

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并且父母、子女必须落户海南。

只有海南户籍的学生才有资格进入公办学校学习,而非海南户籍学位不享用。

3.高层次人才落户

持有《海南人才居住证》,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琼人才办通〔2019〕4号)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全职引进后在琼工作并缴纳社保满12个月后可申请落户。

4.现役军人子女教育

海南户籍:

以海南现役军人为例,子女户籍迁到海南后,并由海南户籍的监护人按照正常的流程带小孩去海南小学、初中升学考试。

非海南户籍:

孩子想在海南中考,必须满足学籍满6年、父母一方社保满6年、本人在海南无房的要求。

落户买房政策

有哪些热门问题:

1.离婚后房产怎么处理?

答:首先,离婚后房产的处理方式为夫妻协商、公证、协商财产分配。

2.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

答:夫妻双方对离婚后的房产进行分割。

3.离婚房产的处分问题?

答:目前的离婚案属于协议离婚,目前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有财产分割、购房和房屋买卖纠纷,因此,对于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没有具体的分割协议。但具体的分割方法可以参照我们日常咨询中普遍对房屋的分割方法。

4.离婚房子能给未成年子女落户吗?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分割”,夫妻对离婚的财产,可以处理。

5.离婚后原房主不归怎么办?

答:原房主如果不将自己的房屋出售,可以依据原房主的判决书、裁定书、公证书等,向原房主主张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他人,该房屋也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应当得到赔偿。

6.离婚后父母的房产判给谁?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的规定,离婚时的父母已经对子女完全履行抚养义务,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原房主没有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该离婚判决书上载明的子女仍是原房主的子女,原房主虽然同意,但在子女成年之前就有义务和权利继续履行原房主的义务。

7.离婚后,为何父母房产留出?

答:《民法典》实施后,原房主不再享有该房屋所有权,房主的户籍在离婚时被强制迁出,对原房主有了较大影响,其名下可能还有几套住房,如果房主继续留在原房主的名下,那么对原房主也是不利的,因为原房主的户口会被打回原籍。因此,对于原房主留在原房主名下的房产,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就该房产的留给原房主的权利以及如何留给子女等问题进行处理。

8.离婚后,房产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对于夫妻一方为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在夫妻离婚时,由于尚未领取结婚证,故该房屋应由离婚双方共同持有。对于夫妻一方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房屋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由于尚未领取结婚证,故该房屋应由离婚双方共同持有。离婚时,上述约定应当适用《民法典》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规定,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自行建造住宅”。

而在民法典《物权法》中,

本站部分软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ruhujun.com/hainanruhu/18154.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tangdanni626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