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海南入户报名,明天就开始了!据小江报道,3月24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3月23日下
海南入户报名,明天就开始了!
据小江报道,3月24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3月23日下午,海南省2021年度第七次党代会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南省新一轮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在人才引进方面,《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引进人才相关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放宽了对人才落户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放宽人才落户的对象范围
人才落户由“55岁以下”放宽到“55岁以下”;
二、放宽人才引进的条件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参加社保满5年以上(“并包括从市外迁入的‘自主创业人员’)的人才,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我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放宽部分人才的户口准入条件
1.对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父母可随迁: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科技奖获得者;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进入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
(5)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
(6)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
(7)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
(8)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二等奖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
(9)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10)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1)博士后研究人员;
(12)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2.被用人单位聘(招)用落户
(1)经省、市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2)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人才;
(3)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
3.D、E类高层次人才及省委人才办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博士生导师、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海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高级技术人才;
(2)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3)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4)在自主创新或承担重大项目并取得重大成果的企业中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自主创新或核心技术人才;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人才;
(6)具有博士学位和学位、具有高级技术资格、具有高级技师资格、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具有高级技能等高层次人才;
(7)经济、社会效益突出,受到市级以上奖励或称号的优秀人才。
4.F类高层次人才
(1)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担任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或拥有核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且技术成果产业化前景广阔的;
(2)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3)本市重点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产业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从事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5.III类高层次人才
(1)取得国内外知名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优秀人才;
(2)取得国内外知名大学全日制学士学位的优秀人才。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须提交《杭州市萧山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由所在单位按照流程提出申请,并由具有资质的区级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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