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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入户海南真简单,看多几次: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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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入户海南真简单,看多几次:真难!

如今海南申请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已经开始有新的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职称证、《人才服务证》等相关材料。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按以下类别提交相应材料后,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1)申请人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或者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省无自有住房且未申请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省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住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且只能列为安居型商品住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父母未离异的,不得单独一方列为安居型商品住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型商品住房共同申请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型商品住房轮候申请。

(3)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5.人才住房政策

2021年7月17日0时起,人才住房租售“凤凰城”将停止向“凤凰城”实物配租,不再接受人才个人租住公租房。在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家庭当中,已有2人及以上人才家庭通过“凤凰城”政策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在深圳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通过转账方式提取。

5.安居型商品房配租流程

1.人才住房申请受理。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系统,注册登录,填报申请信息,在线打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申请人签字确认,系统初审通过后,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2.市住房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送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核查。市住房保障部门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前十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

3.市住房保障部门在每月的前十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送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定。

4.对经核查合格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向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租住深圳市人才公寓。

5.在本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同意租住人才公寓的,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6.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但不得重复享受。

7.本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人才年度计划安排、本年度实施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的受理范围、申请受理、住房保障部门核查认定的资格等。

二、人才公寓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

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送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核查。市住房保障部门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前十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送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定。

(二)资格核查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核查认定的人才公寓名单后,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安居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95号)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比对,并在本市住房“梧桐工程”人才安居信息系统中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申请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轮候申请

市、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安居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95号)要求,对符合人才安居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轮候,并于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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