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准备深圳入户材料前需要了解的事项大全深圳入户材料,深圳入户材料都有哪些呢?根据深圳入户的不同申请方
准备深圳入户材料前需要了解的事项大全深圳入户材料,深圳入户材料都有哪些呢?根据深圳入户的不同申请方式,所需要的材料有所不同,以下是其中一种。
所需材料
材料要求
一、基本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资料
2、落户地址材料
【可以落户地址材料】
三、其他材料
1、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的户口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2、若集体户户口簿中已立户的,则提供个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二代证)
4、若身份证遗失,可提供驾照、护照等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
5、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已婚:结婚证
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民政局盖章)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丧偶: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6、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入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7、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提供《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产权人及能证明相应关系且具有法律效力的书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4)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入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8、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六)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2、根据入户地址不同,收取不同材料:
(1)迁入本人或公租房立户,收取《入伙通知书》。
(2)迁入亲友房产立户,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
(3)挂靠他人家庭户,收取《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或附该声明的《公证书》。
(4)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收取《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5)迁入人才专户,收取《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及《材料清单》。
(6)迁入代管户,收取《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及《材料清单》。
注:代管户无需提供首页、无需提供明细。
(七)随迁(投靠)入户
1、随迁人员:
(1)夫妻投靠,申请人及被投靠人、随迁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16岁以下自愿提供身份证材料);
(2)父母投靠子女,申请人及被投靠人、随迁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子女投靠父母,申请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父母离异,不需提供非法定抚养责任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父或母(非被投靠人)系国(境)外身份,收取国(境)外身份证明(如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应附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父或母(非被投靠人)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文书;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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