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东莞拓展人才引进政策:给深圳发展注入新动力东莞拓展人才引进政策:给深圳发展注入新动力根据人才引进政
东莞拓展人才引进政策:给深圳发展注入新动力东莞拓展人才引进政策:给深圳发展注入新动力
根据人才引进政策的新规定,以下四种人才可以直接入户东莞。
01
博士后人员落户:全职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东莞。
02
“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我市企业连续工作满6个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入户东莞: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我市企业连续工作满6个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入户东莞:
(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
(2)在我市企业连续工作满6个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入户东莞:
(3)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年龄未满60周岁的人员;
(4)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5周岁的人员;
(5)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6)具备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7)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8)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9)具备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10)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11)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
符合第(1)(2)(3)(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在我市连续参保缴费的年限计算至申请截止之日;
(12)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东府办〔2020〕29号)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申请迁入时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
2、双五入户
(1)申请人在东莞市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申请时须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2)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年限,是指以东莞市个人名义(未在东莞市参保)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得含东莞市单位缴纳的社保。
(3)如申请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须继续在东莞市参保,且最近在东莞市连续参保缴费。
3、随迁入户
(1)投靠配偶
(2)投靠子女
(3)投靠父母
(4)市内迁移
1、投靠配偶
配偶为东莞户籍,且户籍已迁入我市,按照我市户籍居民政策准入条件办理准迁手续。
2、投靠父母
符合《东莞市投靠入户管理办法》(东府办〔2020〕29号)第五条规定的我市户籍居民,可申请投靠入户。
(1)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入户;
(2)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要求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8平方米(含18平方米);
3、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符合《东莞市投靠入户管理办法》(东府办〔2020〕29号)第五条规定的我市户籍居民,可申请投靠入户。
4、高层次人才入户
经东莞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1)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2)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3)具备***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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