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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落户申请开始,4月第一批,今日正式开始!

内容摘要:深圳落户申请开始,4月第一批,今日正式开始!从4月28日起,落户深圳的朋友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


深圳落户申请开始,4月第一批,今日正式开始!

从4月28日起,落户深圳的朋友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今天落户深圳,就是再次吸引深圳人的入驻!

4月28日上午10:00,深圳人才引进“秒批”服务最后一步正式上线。

此次“秒批”服务申请材料及流程,将通过各部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数据比对的方式进行“秒批”,无需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办理流程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申请人可以在“秒批”系统提交申请材料,无纸质材料无需到窗口提交。

本文主要以“秒批”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申请人需在系统上进行个人用户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和业务流程完成办理。

申请人通过“秒批”系统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按照《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及《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联网审核,公安部门根据《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联网审核,并作出审批决定。

最终通过“秒批”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的,将以系统自动预审、自动审批的形式发放人才引进《招、调用员工通知》。

人才引进系统根据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的个人注册信息,进入个人业务办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个人评价,测评通过后提交,用人单位按照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材料并提交,业务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等待公安部门短信通知,按通知要求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

1、在职人才引进业务由用人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领取。

2、申请人所服务的用人单位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

3、在申请人才引进时,申请人需提供在宝安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证》、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物业企业开具的入住证明(购房落户需提供房产证)。

5、申请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二、申请人在申报个人引进业务时,应如实填写纸质版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申报材料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原户籍地无业证明或无业承诺书。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因制作、使用虚假证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

3、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4、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5、申请人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6、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证》登记的“送养人”系“被收养人”亲生父母的,还需提供被收养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7、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已婚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8、申请人或随迁子女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

9、申请人或随迁子女为国(境)外人员的,还需提供:

(1)国外出生证明材料

(2)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子女出生证明中文翻译件

(3)申请人、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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