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深圳居住证的作用和申请流程全解析!哪些人可以申请深圳居住证深圳居住证由原来的《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
深圳居住证的作用和申请流程全解析!哪些人可以申请深圳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由原来的《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三种,升级为《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深圳市居住证》三个类型。
1. 申请深圳居住证
满足条件,可申请办理
1)非深圳户籍:在深圳以外的其他区、县(包括汕尾、)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2)非深圳户籍:在深圳以外的其他区、县(包括汕尾、汕尾、汕尾、汕尾、汕尾)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3)非深圳户籍:在深圳以外的其他区、县(包括汕尾、汕尾、汕尾)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且符合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2. 补领居住证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受理点申请补领。
3. 换领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为新办理居住证签注的,应当到受理点申请换领新证。
备注:居住证办理费用
申领居住证,申领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未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居住证、居民户口簿)。
3. 提交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4. 居住证持有人或者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签注手续,仍按照规定在津办理居住证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津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居住证持有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需通过法律维权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主动申请司法保护。
第七条居住证持有人同时具有电子居住证。电子居住证与实体居住证具有相同的使用效力。
第八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第九条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有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十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
第十一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本市春季高职分类考试,报考本市专科层次院校。
第十三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计划生育相关技术服务。
第十四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注册);可以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
第十五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六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七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
本站部分软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ruhujun.com/shenzhenruhu/14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