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深圳落户所需材料清单:准备充分,办理高效(一)积分入户基本材料:1、《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原件
深圳落户所需材料清单:准备充分,办理高效
(一)积分入户基本材料:
1、《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原件一份;
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收原件)
3、毕业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婚姻证明材料: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6、子女出生证明材料:孩子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
(二)积分入户其他材料:
1、深圳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首页和自己页
3、结婚证,如有小孩随迁的,需要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材料
4、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投资纳税材料
6、房产证
(三)入户材料注意事项
1、如提交的材料不齐全,受理窗口受理后将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2、根据实际情况,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3、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注意:1、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规定,以下人员申请人才引进年龄上限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2、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注意: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
3、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5、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注意:新引进人才还需符合学历年龄条件。
三、业务办理
1、深圳市毕业生引进业务系统受理
※注意:请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业务专题”栏目“业务办理”模块“毕业生报到”模块,在“申请业务”选择“毕业生接收业务”,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申报”,填写申报信息,选择报到方式。
※注意:办理窗口、地点、申请方式,可在此网站查询。
2、深圳市毕业生补贴申报(查询)
※注意:系统的申报网址为“http://hrss.sz.gov.cn/xxgk/ggfw/sfbgtwj/ggfw_1/index.html”
3、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申报
※注意:
1、同一人只能申请一次租房和生活补贴,并在每笔补贴发放后的6个月内提交续发申请。
2、申请人以其个人身份申请并提交申报信息后,系统将自动受理。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受理(自动受理指的是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审核通过后,并且申报信息提交成功);申报信息提交失败后,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并提交相关材料。
3、已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如系统显示无法提交申请的,请在系统提交申请,或拨打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755-87821126,反馈后重新申请。
4、如在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审核不通过,系统将自动告知申报单位或申请人,请耐心等待。如需补充材料,请按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755-84465000咨询。
市级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时间
注:本指南中年度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市级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奖励申请流程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rss.sz.gov.cn)进入“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http://sz12333.gov.cn/r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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