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深圳落户材料清单:办理户口所需必备材料大揭秘!一、户口簿、身份证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主、本人
深圳落户材料清单:办理户口所需必备材料大揭秘!
一、户口簿、身份证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主、本人各一份,随迁子女和已成年子女,应提供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及双方到场签名确认的材料。
2.户口本、身份证,户主、本人各一份,随迁子女和已成年子女,应提供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及双方到场签名确认的材料。
二、落户地材料
1.迁入自有房产
1.请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2.请提供《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和《购房合同》,申请人必须在签订协议前入户籍。
2.请提供与居住地居委会签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查询单》。
3.请提供与居住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请提供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
根据个人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提交申请
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申请书随同申请人一起提交。
2.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局或市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6.如投靠非直系亲属,还需提供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二)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内不在高校集体户内,须提供户口属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若户口属广东省内高校集体户内,还需提供属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申请条件]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
分户的条件、材料及手续:
一、分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结婚、离婚、再婚或复婚的,凭《结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
2、私房分户的需提供《房产证》。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可以凭该房屋证明分户;
3、父母与子女分户的,需提供《房产证》或当地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小孩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投靠人在当地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办理。
4、单位分户的需提供《房产证》、分房证明及单位分房证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办理。
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出示的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分户的需提供《房产证》、分房证明及派出所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房产证。
2、有子女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
户口迁入成都条件: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
本站部分软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ruhujun.com/shenzhenruhu/149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