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深圳政策解读:落户深圳后享受的住房福利!首先,除了深圳市司法局颁发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建
深圳政策解读:落户深圳后享受的住房福利!
首先,除了深圳市司法局颁发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设条例》规定的深圳新落户人口以外,现在,深圳新落户人口将减少,其规模比起之前大了足足一万,堪称一记重磅!
来看看,什么是深圳落户政策?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反馈问题具体如下:
一、年龄
深圳落户对年龄的要求是:
(1)对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2)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
二、社保积分
深圳市社会保险积分分值明细表
社保积分由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直接从社会读取其正常缴纳社保数据后得分。补缴社会的时间、少儿缴费时间不予计算。
三、发明创造
申请人为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30分,不累积。
申请人为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20分,不累积。
四、纳税积分
申请人近3年(指人才引进业务当前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往前推算3年,不含申报当年)累计个人所得税完税金额,以1万元起算,满1万元积0.5分,在此基础每纳税1万元积0.5分,以此累计。税款计算时间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个人纳税指申请人按工资薪金所得(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申报个人纳税信息后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市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五、发明专利
申请人为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30分,不累积。
申请人为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20分,不累积。
申请人为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10分,不累积。
六、奖项和荣誉称号
★申请人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到2万元的加2分;超过2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申请人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每年申请1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申请人在本市租房居住每满1年加1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3、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加10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加20分。
★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
4、纳税情况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5、年龄情况
★申请人年龄在18-50周岁的,加20分;年龄在18-45周岁的,加10分。
6、表彰奖项
★申请人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等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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