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谱写“深圳户口流程”新篇章这三年里,深圳市着力把社会效益、民生福祉、城市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宣传宣传贯
谱写“深圳户口流程”新篇章
这三年里,深圳市着力把社会效益、民生福祉、城市形象和政府
公信力宣传宣传贯彻到经济发展各领域,全面实施先行先试改革举措,市公共数据管理、住房保障等部门
全部上报了“ 深圳积分入户流程”。入户指标少不了,是深圳民生服务
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赋予了巨大的关注和赋能,这为未来社会适应产业发展新常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5年1月1日起,深圳启动新一轮“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按照最新的积分入户分值标准,深圳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积分入户,凡是达到“年龄”要求的申请者,都可以通过申请来获得深圳户籍。
深圳入户条件2021年最新规定
1、婚姻状况
本人属于哪一类状况应如实填写:未婚、已婚、再婚、复婚、离异、丧偶等。属再婚、复婚、离异的需提供原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2、本人及配偶户口簿
本人及配偶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属家庭户的,提供户主的户口簿。
3、配偶随迁的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如本人及配偶均为复婚、复婚、离异或丧偶等个人信息未登记为正常婚姻关系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的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4、申请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
申请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如申请人有随迁子女的,须提供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
5、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在国(境)外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6、遇有下列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上下滑动可查看)
1随迁子女属继子女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一)子女抚养权属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抚养权变更公证书。
(二)抚养权属方到场签署《关于同意子女户口迁移的声明》。
(三)抚养权属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公证书。
2随迁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出生时父母未登记结婚)的,其生父(母)须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父母双方信息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二)《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父母双方信息但无法联络另一方父(母)明确抚养权的,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另一方父(母)信息的,还需在《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上详细说明情况,并现场书写“本人申报XXX入户,因抚养权不明产生的户口纠纷,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随生父迁户的,需提供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子女出生3个月内,父母登记结婚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免提供)。
3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证》登记的“送养人”系“被收养人”亲生父母的,还需提供被收养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4随迁在读成年子女,提供《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注明学校地址、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在国外高校就读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属外文的,提供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翻译件)。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身份证只核验原件,不收取复印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办理户口事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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