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农村户口落户深户怎么办理(办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农民迁出本村,可以申请宅基地。农村户口怎么办理?1
农村户口落户深户怎么办理(办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农民迁出本村,可以申请宅基地。
农村户口怎么办理?
1、是否在本村有合法稳定住所和承包地。
农村户口分地种,分地种的时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村民,例如大跃进、高等学府、高等科学技术院、中等学校等。
但有些地方是不允许农民进城落户的,比如,桐屿等地禁止进城落户。
2、是否已经在农村进行过宅基地的使用权确权。
有些地方在以前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农民个人的。但随着承包地、宅基地所有权的变化,个人宅基地、承包地可能会被收回。
3、是否在本村有连续两年未使用农村宅基地的,且未在本村购置过宅基地的情况。
但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只要是农村居民有“农村”的想法,都可以在本村申请宅基地建房。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然而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并未对农村宅基地申请面积的认定标准作出统一的规定。
对宅基地面积的认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农户有多处宅基地,其中一处为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视为本村村民的合法宅基地;
(2)农户有多处宅基地,其中一处为本村村民公共集体建设用地或本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应当认定为本村村民的合法宅基地;
(3)农户有多处宅基地,其中一处为非本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应当认定为非本农民集体建设用地;
(4)其他情况。
因此,农民既可以在本村申请宅基地,也可以在非本村申请宅基地。
22.农村宅基地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宅基地上建成房屋属于合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是:
(1)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
宅基地申请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2)宅基地报批程序
农户申请宅基地的,应当向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和村提出申请,由中心村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宅基地用地审批程序
农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和村提交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程序
由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宅基地需要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关于农村村民住房条件的规定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有一户或者两户以上的住房,其住房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6)农村村民住房问题
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宅基地需向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要出具有关农村村民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并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进行公示。
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出具农村村民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应当广泛宣传,防止群众误解。
(7)关于新安置人员的住房保障标准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安置人员住房保障的意见》(国发〔2015〕28号)的规定,对农村安置人员统一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保障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具体标准为:
1、新安置人员人均补助标准为每月19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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