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深圳户口新政策:影响您的落户之路在职人才引进:(一)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
深圳户口新政策:影响您的落户之路
在职人才引进: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办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申请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申请使用。
2.入户申请时被投靠人须为拟迁入地户籍一方。
3.以自有房产(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申请入户的,须在该房产立户。
4.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5.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6.以自有房产(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申请入户的,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二、各类人才申请户口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户立户
1.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2.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未婚:不需提供;
已婚: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
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加盖已生效章的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二)立户情形
1.设立家庭户
由申请人向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不动产权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2.迁入家庭户
提供申请人(携带)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家庭户立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备注:
1.挂靠亲友家庭户,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及户主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提供房产证原件(收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房产信息中心核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单无法核验的,提供《购房合同》;
3.挂靠单位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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