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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留学生人才引进入户海南具体方法

内容摘要:2023留学生人才引进入户海南具体方法指南1.申请对象: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办


2023留学生人才引进入户海南具体方法指南

1.申请对象: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在海南工作或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2.申请条件:40周岁(含)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脱产全日制本科学历),在本省创办企业或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金盘派出所)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金盘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户政处审批。(3)市局户政处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4)属于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备注:属于博士后及其家属入户复核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博士后科研办公室,由博士后科研办公室办理入户手续。

(三)对经市局户政处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于博士后及其家属入户复核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第七条 市局户政处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5)属于《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由市公安局户政处、市公安局户政处按照审批意见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属于《户口迁移证》的,由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交由社区(驻村)民警调查,社区(驻村)民警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6)属于《准予迁入证明》第四联,由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交由社区(驻村)民警调查,社区(驻村)民警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7)属于《准予迁入证明》第五联,由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交由社区(驻村)民警调查,社区(驻村)民警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

3、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人持本人申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提交申请材料。

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交由社区(驻村)民警调查,社区(驻村)民警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8)属于《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由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交由社区(驻村)民警调查,社区(驻村)民警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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