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跨省办理海南户口真方便!办理户口申请不再两头跑!2018年8月1日,《海南省公安机关深化人口服务管
跨省办理海南户口真方便!办理户口申请不再两头跑!
2018年8月1日,《海南省公安机关深化人口服务管理“放管服”十项措施》正式出台,这将意味着“海南人”办理普通户口的“门槛”再次被放宽。
这份从“无房居民家庭”到“无房单身人士”的新政将为购房者们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呢?一起来看看吧!
在海南省,只要在海口市购房并取得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海口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海南公安机关揭秘限购令内幕,放宽落户限制
一、落户海南,***好享受的:
1、人才落户到本省的,须提供本人在本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第1套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产权式酒店,下同);在第一套住房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6个月,方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2、未落户海南,但属于引进人才(大专以上学历,含海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在海口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3、在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人才落户
户口在省外,在我市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本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可办理落户。
4、离校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落户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时间至申请落户当日不超过3年。
5、市县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落户
在我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特别急需紧缺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组织(人事)部门引进人才落户
办理条件:组织、人事部门引进的人才,可申请落户。
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引进(调入)人才落户,按现行调动落户政策执行。
1、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
2、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3、购房迁入成都的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随迁
4、购房迁入成都的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随迁
5、成都大学生
1、购房入户。落户条件:90_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90_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下(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
2、学历入户。落户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是一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3、毕业入户。落户条件:非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非正常情况(口袋户)落户成都——毕业后未办理上户手续,户口还滞留在学校宿舍者。)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市成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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