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大专生落户海南需要哪些条件?有房的可以直接落户,无房的,需要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累计60个月
大专生落户海南需要哪些条件?有房的可以直接落户,无房的,需要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海南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已更新(今日/图文)2022年3月15日,海口市公安局发布《海南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根据《规范》,海口市公安局为我市户籍办理工作提供了《规范》补充内容。
本规范于2018年3月15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根据《海南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琼公通〔2018〕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为了提高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三条 户籍登记工作,适用本规范。
第四条 居住在海口市范围内的居民,只要符合相关的申领条件和规定,可在海口市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地申请换发、补发《居民身份证》。
第二章 公安机关管理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公安机关在受理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时,必须进行人像比对,不予受理的,不得受理。居民身份证人像比对不一致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六条 受理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应当使用居民户口簿,申领人不得使用过期的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第八条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第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2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
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后,应当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公民,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三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及时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补领居民身份证通知之日起4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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