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惠州户口留学人员落户流程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惠州户口留学人员落户流程
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留学人员在广东省境内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其他归化条件,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落户。
一、申请人须持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材料;
2、有效护照、居留许可证、户口迁移证明;
3、个人学历、工作经历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落户申请表;
7、缴纳户口管理费用。
二、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将签发户口迁移证明,该证明自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效。
三、根据户口迁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派出所所属分局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四、户口落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将签发《广东省居民身份证》。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留学人员在广东省境内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其他归化条件,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落户。
一、申请人须持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材料;
2、有效护照、居留许可证、户口迁移证明;
3、个人学历、工作经历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落户申请表;
7、缴纳户口管理费用。
二、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将签发户口迁移证明,该证明自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效。
三、根据户口迁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派出所所属分局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四、户口落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将签发《广东省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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