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办理惠州户口指南:解读入户流程及所需材料!材料说明:申请入户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惠州户口指南:解读入户流程及所需材料!
材料说明:
申请入户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后退回);
2.广东省居住证(原件校验后退回);
3.《惠州市户口迁移证》;
4.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相关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5.新立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落户地址簿(复员、退役军人提供)。
1、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2、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有本人产权住房或直系亲属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3、申请人没有房产及直系亲属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经本人申请,允许其将户口迁入,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以随迁至其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可直接入户)。
1.属于购买新建商品房或经规划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的,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可在原住址落户;
2.属于已安置人员的,可凭合法稳定就业凭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迁入原迁出地址;
3.属于未安置人员的,可凭合法稳定就业凭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迁入安置地或原迁出地址。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工作日当场办理。
(三)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1、凡本市户籍居民,均可申请投靠直系亲属,凭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迁入亲属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当场办理。
2、直系亲属系城镇居民的,须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迁入户口地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分(县)局审批,报市公安局审批。
3、直系亲属系农村居民的,须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迁入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当场办理。
4、凡夫妻投靠,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明》。外地转入的,须提供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当场办理。
(六)干部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和子女、父母的随迁。
1、干部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和子女随迁,应提供: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与调入单位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2)市外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3)干部职工调动工作单位,在本市有直系亲属的,应提供其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单位集体户证明。在本市无直系亲属的,可随迁在单位集体户内的配偶、子女及父母。
2、干部职工调动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本市且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迁入在申请单位集体户内,或人事代理机构负责人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但有家属随迁的,应提供其家属《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单位集体户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到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迁入人才集体户。
3、考取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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