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深入解析:惠州入户条件与申请流程。(一)申请条件申请入户的条件:申请入户惠州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
深入解析:惠州入户条件与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入户的条件:申请入户惠州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3.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应届毕业生不需要)
(二)申请材料
1.《惠州市人才引进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迁移证
4.毕业证书
5.学位证书
6.学历鉴定书
7.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除外)
8.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9.近期2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应届毕业生无须提供社保)
10.属技能人才的,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1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
12.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普通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三)受理部门及地址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四)审核审批
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五)办理入户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到拟入户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到拟入户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时,应确保入户信息准确无误;
2.申请人如有随迁家属,请在按规定时限内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随迁家属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
(3)随迁子女的出生证、居民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受理窗口:拟入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一)入户核准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核准办理。
(二)亲属投靠
1.被投靠人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人、被投靠人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被投靠人双方的单位证明;
6.被投靠人、投靠人双方的《结婚证》;
7.投靠人、被投靠人双方的《住房证明》;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1.提交《居民户口簿》申请,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提交《结婚证》申请,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提交《离婚证》申请,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4.提交《离婚协议书》申请,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离婚证》的,可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5.提交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要求随迁人一起提交随迁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6.提交离异证明,离婚证应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离婚协议应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离婚协议书中未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离婚协议应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离婚协议书中未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时,如果子女仍抚养仍存在,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归属不明确的,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约定应当予以认可。
(三)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内,离婚后如何恢复户籍?
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并未迁出,且户内已有一方的户口,在原户内有一方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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