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入户之道:惠州入户流程解析:一、惠州办理入户之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个人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入户之道:惠州入户流程解析:一、惠州办理入户之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个人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受理,审批通过后打印《入户卡》,并派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2、办事单位核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办理:申请人按约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入户卡》,接到通知后持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入户卡》并派人到《入户卡》背面。
二、惠州办理入户之所需证件
1、收养入户:《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收养证》、小孩户口簿、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小孩户口簿、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2、随军入户: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材料、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军人家属随军的材料、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军人家属随军的证明材料、随军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复员、转业、退伍的军人或干部,且户口所在地为惠州市,属的,且安置在其所管辖的地址(不受该地区的限制)。
4、劳改释放、解除劳教的军人或干部,且户口所在地为惠州市,属的,且安置在其所辖的地址(不受该地区的限制)。
5、随军家属,户口在外市,因退伍、复员、转业、退伍,已回原籍居住的,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原籍。
6、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可将户口迁入本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市局户政科审批后,予以当场办理。
7、留学回国人员,户口在外地的,可将户口迁入本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市局户政科审批后,予以当场办理。
8、华侨回国定居,其本人可凭侨务部门出具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并到拟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落户。
二、转业、退伍、复员、转业、退伍的军人入户
(一)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入户
1、转业干部凭市人事部门或局开具的《转业干部入户证明信》、《复员干部入户介绍信》、军人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证中心)申请入户,经入户地派出所(办证中心)审核上报市局,并经市公安局户政科审批后,办理入户。
2、军队转业干部按有关规定随迁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入户,凭市人事部门或局开具的《转业干部入户证明信》、军人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户口簿)、结婚证和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
(二)军队转业干部购房入户
1、转业干部凭市人事部门或局开具的《转业干部入户证明信》、《复员干部入户介绍信》、军人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
2、随迁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入户
(1)转业干部凭市人事部门或局开具的《转业干部入户证明信》、《复员干部入户介绍信》、军人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
(2)随迁配偶、子女、父母的,凭市人事部门或局开具的《转业干部入户证明信》、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
(3)对在驻汕部队服役期满且在汕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部队军官,凭市人事部门或局开具的《入户介绍信》、居民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和部队任职命令(副营级)或任职命令(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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