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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的作用,及入户惠州门槛!

内容摘要:中级职称的作用,及入户惠州门槛!7月16日,《惠州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


中级职称的作用,及入户惠州门槛!

7月16日,《惠州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正式对外发布,《方案》表示,“十三五”时期,惠州市将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据悉,《方案》指出,将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实行积分落户政策,参加社保满5年的人员、符合居住证条件的流动人口等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符合《方案》规定的城市户口条件的人员,可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等条件,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常住户口。

惠州落户政策!

据悉,《方案》提出,此次《方案》共五大方面共33条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推动落实“购房入户”政策,要求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准予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要求申请人购买商品房,且符合《规划》要求的,可以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移。

根据《方案》要求,惠州市户籍制度改革配套实施方案,已制定出台《惠州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并已正式印发实施。

惠州市户政管理办法,广东省户籍居民迁入户手续全面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所有流程均可网上办理,办理成功均可向公安机关“刷脸”。

持《广东省居住证》且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或连续经商满三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夫妻投靠入户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2、配偶或本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夫妻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满三年的。

被收养人需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未婚子女。2、父母均为我市户口的。

夫妻投靠入户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2、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我市居民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3、配偶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4、配偶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5、配偶为外地户口,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经我市公安部门审核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规定生育的小孩,可申请随父或随母登记入户。

根据《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规定,户口迁移实行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落户政策,对我市户口迁移政策做出以下调整:

1、放宽直系亲属投靠。与珠海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2、放宽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全面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取消我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3、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在我市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确属本企业发展急需的一线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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