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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拿到惠州落户批复后要做什么?

内容摘要:应届生拿到惠州落户批复后要做什么?大家都知道落户申请需要学校盖章,不知道自己学校只需要学校盖章就可


应届生拿到惠州落户批复后要做什么?大家都知道落户申请需要学校盖章,不知道自己学校只需要学校盖章就可以拿到,下面华律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一、惠州应届生落户需要学校盖章吗

应届毕业生落户要学校给你盖章,然后由学校给你寄过来,具体材料和流程都有学校的规定,应届毕业生拿到惠州落户批复后要做什么?

二、应届生落户流程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79900003),选择“接收毕业生”,点击“立即办理”。

2.持“毕业证”和“报到证”到原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

3.持“户口迁移证”到惠州市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4.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报到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三、应届生落户政策

1.应届生与在职人才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按照应届生方式办理入户?

答:按照《办法》第十条“申请人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的规定,如果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办法》第二十一条“予以撤销,退回原籍”修改为“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2.原农业户籍毕业生迁入现户籍地是否受影响?

答:《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毕业生户籍未迁出,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办理”。按照本条规定,“户籍未迁出,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办理”。

因此,在《办法》中,拟入户籍的毕业生是以毕业院校所在地为依据,并参考《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毕业生按照本办法接收的,适用本办法接收的,适用本办法”。

(2)学生肄业、退学、休学回原籍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学生在肄业、退学、休学回原籍的,按照本办法对待。

(3)毕业生辞退、除名

原按照本办法参加本市就业的毕业生,到原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市人保局审核批准后,按本办法办理注销手续。

由于就业等原因,原户籍在外省市,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现到本市工作、生活,按照本办法对待。

在受理之日,申请人已进入人社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应当如实提供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在京存档单位同意接收档案证明等。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落户审批表,经公安部门审核后,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学生在本市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落户地址:

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所需材料:

1.落户地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4)申请人落户在家庭户的,须提供在京住房,户主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家庭户户主及申请人);

(5)申请人落户在集体户的,须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

(6)申请人属于挂靠人员,须提供《挂靠证》原件;

(7)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异者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

(8)申请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含首页);

(9)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10)申请人生育情况证明;

(11)申请人及随迁子女的人事档案;

(12)北京市居住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13)申请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14)其他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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