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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户籍新政来了!关系你的户口!

内容摘要:惠州户籍新政来了!关系你的户口!那么,哪些人不适合惠州户籍?小编给你解答一下。【基本条件】1、能提


惠州户籍新政来了!关系你的户口!那么,哪些人不适合惠州户籍?小编给你解答一下。

【基本条件】

1、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惠州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2、拥有稳定住所,在惠州拥有合法产权住房(非本人自有房,属共同共有产权)。

【申请对象】

1、本市户籍居民;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审核程序】

(1)非本市户籍居民申请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生活的,可自愿选择随非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须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有无自有住房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市外户籍居民家庭、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3)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4)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在职人才,须在我市暂住满1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方可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5)残疾人家庭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购房政策调整事项:

一、新购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三、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四、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根据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购房者符合以下条件才具备购房资格:

一、天府新区(A类区域),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即可:

1、户口买房,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天府新区)以及要有工作单位;非新落户人群有天府新区户口就行。

2、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高新南区(B类区域),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即可:

1、户口买房,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高新南)以及要有工作单位;非新落户人群有高新南区户口就行。

2、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高新南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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