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下周起东莞户口业务走上新台阶!东莞户口办理流程如下:网上提交申请: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广东省
下周起东莞户口业务走上新台阶!
东莞户口办理流程如下:
网上提交申请: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首页的“个人中心”-“人才引进”-“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
领取《人才引进入户卡》: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首页的“个人中心”-“人才引进”-“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
准迁证办理: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东莞市内任意选择“准入”“入籍”“居住证转户籍”入户类别办理。
受理窗口核验资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在APP个人中心查验资料后,在“个人中心”-“我的”页面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在“窗口核验资料”栏中点击“驳回申请”。
填表及办理: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到窗口申请的是受理窗口申请。
档案信息: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首页的“个人中心”-“人才引进”-“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档案信息的填写和打印;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在APP个人中心查验资料后,在“个人中心”-“我的”页面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在“窗口核验资料”栏中点击“驳回申请”。
户籍迁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按预约的时间,到预约办理的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等公安机关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Q:
对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情形,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申请入户吗?
A:
可以。配偶双方或一方为军人,军人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可以申请随军入户。
Q:
对“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情形,“夫妻双方均为军人”情形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均为军人”?
A:
须“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情形,“夫妻双方均为军人”,但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军人的,不属于“军人”的范围。因此,“夫妻双方均为军人”情形除外。
Q:
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A: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子女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子女未婚,年龄未满20周岁。
Q:
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A: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子女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户口;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其子女随父母登记户口;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其子女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户口;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其子女随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户口;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其在部队驻地或服役地出生的子女,可申请随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户口。
Q:
现役军人父母随子女入户应提供哪些材料?
A:
(1)书面申请(由父母双方签名);
(2)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3)父母或子女居民户口簿;
(4)父母或子女居民身份证;
(5)父母居民户口簿;
(6)结婚证。
(7)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8)亲属关系证明;
(9)出生医学证明或相关证明。
Q:
现役军人在本市购买、、(含)改(扩)建房屋,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均可申请入户,但一方不得将户口迁回原籍。
Q:
现役军人在本市投资、、(含)改(扩)建房屋,现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合法所有权人等合法拥有人申请入户,申请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应书面通知原籍公安机关。
Q:
现役军人已落户本市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Q:
现役军人户口不在本市的,但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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