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东莞购房者是否能享有入户政策?2022年东莞市新莞人购房入户条件:1、购房者为个人,在东莞市户籍居
东莞购房者是否能享有入户政策?
2022年东莞市新莞人购房入户条件:
1、购房者为个人,在东莞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房时,能够提供购房人家庭成员在东莞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购房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
2、购房者持有东莞市有效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5年(含)连续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3、购房者在东莞市购买商品房的,自申请之日前5年(含)连续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不得再申请购房人在东莞市购买商品房。
4、购房者不具有购房资格,但取得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3年内未在东莞市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5、购房者在东莞购房,未在购房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住宅),可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办理时限:
符合申请购房入户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作出准予入户决定。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但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住宅)的,准予迁入。
办理地点:东莞市公安局东莞街分局政务大厅户籍窗口
申请时限:1、非本市户籍家庭申请购房入户时,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5个月(含)以上,申请时属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符合本市引进人才的条件。
办理材料:
1、符合购房条件的,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发票),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2、不符合购房条件的,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发票),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3、属丧偶的,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发票),有子女的还需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发票)。
4、属单位职工的,提供所在单位的集体户口簿。
5、属投资兴办实业的,提供投资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备);属个人购房的,提供业主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发票)。
6、属引进人才入户,还需提供: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3、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4、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办理流程:
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持上述所需证明证件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户口迁出后,应由本人或亲属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去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地点: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联系电话:87680101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户口迁入
1、办理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5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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