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东莞市将启动“落户超级计划”,持续推进“落户超级计划”“人口总量”“社会需求总量”“土地资源配置总
东莞市将启动“落户超级计划”,持续推进“落户超级计划”“人口总量”“社会需求总量”“土地资源配置总量”“土地布局”“建设用地总量”和“人口总量”,探索按“批、准、转”顺序实施落户,具体流程是:
(一)根据拟定的《东莞市“落户超级计划”实施办法》,符合东莞市“落户超级计划”引进对象的各类人才可采取“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但须按要求完成后续的培养、培训及发证等工作。
(二)对于符合“落户超级计划”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项目支持计划,经东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可予以奖励,其中:东莞市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奖励30万元,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奖励20万元,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奖励30万元。
(三)享受市政府“落户倍增计划”和“产业人才倍增计划”政策的人才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东莞市企业从事全职工作,在职岗位与技术职称与研发能力相匹配,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资格、较高技能等级,在我市公司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经认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工作1年以上;
2.在我市企业从事全职工作,在职岗位与技术职称与研发能力相匹配,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资格、较高技能等级,在我市公司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工作1年以上。
(四)我市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包括省、市、区(镇)的市直党政机关驻镇(街道)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金融机构高管、技能人才,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落户东莞。
(五)人才本人在我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3年以上,且在我市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累计1年以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落户东莞。
(六)符合本市人才准入条件的人才(如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等),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落户东莞。
(七)从2021年1月1日起,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我市: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未取得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3.不同层次的人才,缴纳的社保要求也不同。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未超过35周岁的人员。
【注】: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三】人才购房政策
1.购买首套住房,未办理房产证的,视同家庭为第一购房人。
2.停止向企事业单位出售住房。
3.人才认定标准:
1.A类人才申请人需在杭州缴纳1年社保,认定为A类人才;
2.B类人才申请人需在杭州缴纳12个月社保,认定为B类人才。
【四】杭州高层次人才购房政策
1.符合条件的A、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F类人才,可在杭州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社保、积分等条件限制。
2.E类人才在杭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不受落户满五年的时间限制。
3.E类人才在杭州首次购房,不受社保和积分的限制。
【五】杭州各类投靠落户政策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婚龄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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