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突破期待!东莞户口政策解读,尊荣特权尽在其中!东莞户口政策解读,尊荣特权尽在其中!1.东莞放开的落
突破期待!东莞户口政策解读,尊荣特权尽在其中!东莞户口政策解读,尊荣特权尽在其中!
1.东莞放开的落户限制
2021年7月25日,东莞市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2.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来莞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将为来莞务工人员提供来莞务工就业证明,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居住证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学位;
2、不要求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但凡符合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务工人员,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连续满一年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公办学位分配。
3.东莞的落户政策解读
符合相关条件的来莞务工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东莞。
1、持有东莞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来莞务工人员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来莞务工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可申请入户:
(1)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或连续经商满5年,可互补叠加),并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来莞务工人员(五城区、松山湖、寮步、黄江、珠江新城,下同)。
(2)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长满5年(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或连续经商满5年,可互补叠加)。
(3)按照《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经我市认定的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台湾地区居民身份,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其未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投靠。
(4)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其配偶、未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父母可随同迁入。
(5)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其配偶、未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父母可随同迁入。
4、迁入家庭户
(1)本市户籍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亲友家中的,可申请办理。
(2)本市户籍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亲友家中的,办理方式:
申请人到拟入户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5、随军家属
(1)现役军人,其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2)现役军人的未成年子女,可在军人所在部队集体户入户;
(3)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可选择随军配偶入户方式;
(4)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成年子女(含本人或者配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子女入户。
6、收养子女入户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已按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现被收养人的,可申请投靠被收养人的成年子女入户。
7、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
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工,户口需从市外迁入的:
(一)办理事项及入户所需资料:
(1)到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签发的《调动人员花名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招调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拟落户的《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可就地报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集体户口人员须交验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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