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东莞人才引进政策揭秘:迎来财富势如破竹的辉煌!答:东莞人才引进政策是指中山市引进人才落户,入户东莞
东莞人才引进政策揭秘:迎来财富势如破竹的辉煌!
答:东莞人才引进政策是指中山市引进人才落户,入户东莞政策中明确提出,对于有创业领军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等人才,“最低年薪”、“最高年薪”和“补贴标准”都是两类人才的不同优惠政策,并且叠加东莞市本身人才引进政策的完善,都是吸引人才的主要因素。
东莞人才引进政策中的实施对象
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经营,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类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人才引进待遇:
(一)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企业和项目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科研院所。
2、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承担国家和本市重大专项的企业。
3、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
4、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前三名完成人。
5、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倍的人员。
(二)教育、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
2、具有国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我市实际居住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三)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定人才。
1、取得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取得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后办理)。
2、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行业、重点(培育)技术工人。
1、取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
2、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职称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
(六)持有效期内的《大连市居住证》,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3年,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
(七)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历,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八)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1年,持有有效期内的《大连市居住证》。
(九)持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历,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十)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十一)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段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3年,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十二)在本市市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十三)持有《辽宁省居住证》,且年满16周岁,并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并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第六条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第七条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第八条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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