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东莞户口对职业发展的影响:聚焦不同行业的人才和项目,因为东莞为了促进人力资源的发展,直接对部分职业
东莞户口对职业发展的影响:聚焦不同行业的人才和项目,因为东莞为了促进人力资源的发展,直接对部分职业的准入作出了一些规定,比如:对于大专以上学历,且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如在企业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准入条件除必须符合年龄要求外,还需持有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家认可的认可。
今天小编就跟大家一起解读一下东莞户口“如何进行学历落户”的相关内容吧。
一、全日制大专学历人才:
持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办法》规定申请办理人才入户:
(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年龄要求按不同类别而定;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各类技能型人才;
2、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我市纳税大户、大企业、大集团所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
3、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4、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核准,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企事业单位经考核合格,且专业技能、工作经历与用人单位发展方向一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类人才,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1、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2、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3)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4)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5)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6)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7)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款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本条第三款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本条第六款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第十三条 有关人员迁户时,应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管理的各项工作,牵头研究提出户籍迁入政策,制定全市年度户籍迁入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按计划办理人才引进、军转干部安置等入户审核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纳税入户、居住社保入户及夫妻投靠、子女随迁、老人投靠入户等审核工作,衔接办理其他各类人员的迁户手续。
市退役军人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军转、军休、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入户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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