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一目了然:东莞户口申请流程图解!最新消息!东莞户口申请流程图解!更多相关信息图片源于网络,侵权必删
一目了然:东莞户口申请流程图解!
最新消息!东莞户口申请流程图解!
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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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个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558324851336442113442113),按照办事指南中的要求提供申请材料,上传《承诺书》。申请人需在审核申报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东莞市出入境接待大厅或莞城、龙桥、横沥办理。
2.申请人办理完网上申请后,请立即扫描并上传《承诺书》,以备审核。
3.申请人在提交审核前,可直接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查询本人的出入境记录。
(二)网上预约
申请人在系统中选择“入户登记”,即可进入在线预约系统的“个人入户核准”窗口办理。
(三)入户核准
申请人在线完成实名登记后,即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相应的“现场核准”(如果选择的是现场核准的,还需到窗口提交原件审核)。
(四)到现场办理
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的不同,可提前通过深圳公安预约入户方式,避免到现场受理核验材料,并进行短信通知。预约成功后,请在“户政预约”页面内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办理。
二、东莞市户籍居民如何入户
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范围内迁移户口的,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符合《东莞市户籍居民市内迁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准予迁入。
按照《东莞市户口迁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时限和条件办理的,应当先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再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最后凭《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东莞市户籍居民申请跨省市户口迁移的,因《准予迁入证明》过期、丢失等原因未及时办理的,可以按《户口迁移证》的“迁入地址”顺序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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