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权威解读:东莞落户申请政策全揭秘咨询电话:0752-2754666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朝阳道中福大
权威解读:东莞落户申请政策全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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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原文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东莞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府〔2018〕15号)、《东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府办〔2019〕8号)、《东莞市户政管理工作规定》(东府〔2018〕15号)、《东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通知》(东公通〔2018〕1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9〕9号),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通知》(南府办〔2019〕9号),现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一)优化人才入户政策
对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我市人才入户政策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入户,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可申请办理人才入户。
2、具备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可申请办理人才入户。
3、具备初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可申请办理人才入户。
(二)畅通人才入户渠道
人才入户可由用人单位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办理,也可通过各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5月、11月、12月除外,但申请时实际缴费满6个月);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4、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5、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6、无需提供计生证明;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积分满60分。
(三)投靠配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1、配偶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2、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部队的现役军人。
3、符合政策生育,父母有合法住所。
(四)投靠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户籍;
3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满2年)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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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留学生回国入户
办理条件:
1.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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