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资料齐备:东莞户口申请材料指南一、人才入户申请人的基本条件:1、大专或以上学历;2、性别:男50周
资料齐备:东莞户口申请材料指南
一、人才入户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大专或以上学历;
2、性别: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资格;
5、具备高级工、技师资格;
6、具有高级技师资格;
7、非东莞户籍人员(不包括驻莞部队军人)。
二、人才入户申请材料:
1、人事档案;
2、身份证、户口簿;
3、落户地址材料:
(1)按规定申请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按规定申请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3)按规定申请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4)按规定申请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
(5)按规定申请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6)按规定申请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政府产权租赁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7)按规定申请迁入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提供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地址。
4、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向人才入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窗口初步审核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申请人按预约时间携带申报材料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三)审批。公安机关当场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批。
(四)办理。公安机关当场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批。
(五)办理。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后,通知申报人领取审批结果。申报人。
五、有关说明
(一)关于集体户口簿首页使用问题
非珠海市户籍的居民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本市的各区派出所(户政中心)办理户口簿首页的使用。(园区户籍居民不需要到户口簿的区派出所办理户口簿首页的使用)
(二)关于落户地址问题
落户地址可以根据自有房产、工作单位集体户、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公共集体户、各区人才公共户等方式选定。
下列情形的户口登记,不在户口簿“户别”栏登记:
1.已在珠海市办理居住登记,且居住地址在本市的;
2.尚未立户,且已取得珠海市户主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登记入户地址;
3.尚未立户,且已取得珠海市户主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登记入户地址。
4.已办理了居住登记,且居住地址在本市的,已办理居住登记的,且居住地址在本市的;
5.尚未立户,但已办理居住登记的,已获得珠海市户主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登记入户地址。
(三)关于出生登记问题
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可以在珠海市的任何一个公安派出所或户政窗口出生登记入户。
除了当场登记入户,还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上申报入户。例如,夫妻登记为珠海户籍,其配偶可以作为户主登记入户。
三、放宽直系亲属投靠
本条所称的直系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子女。
(一)“父母亲”是指与珠海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子女”是指:
1.已在珠海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一方为珠海户籍的。
(三)“夫妻”是指:
1.夫妻双方中一方为珠海户籍;
2.夫妻双方中一方为珠海户籍;
3.夫妻双方中一方为珠海户籍。
四、放宽直系亲属投靠
(一)“夫妻”是指:
1.夫妻双方中一方为珠海户籍;
2.配偶一方为珠海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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