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东莞落户!东莞留学生落户政策讲解!1、留学人才落户东莞条件(一)年龄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东莞落户!东莞留学生落户政策讲解!
1、留学人才落户东莞条件
(一)年龄
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2)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3)具备***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4)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5)具备***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6)具备***技师***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技师***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工***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7)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3、符合第(6)(7)(8)(9)(10)项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年龄未满50周岁的企业法人,在我市首次创办企业,同时在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以上,法人代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符合第(6)(7)(8)(9)(10)项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在我市首次建立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3年以上,法人代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双五”政策:在东莞市首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5年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东莞市创业者。
6、符合第(6)(7)(8)(9)(10)项条件的其他人才。
人才入户流程
一、引进条件
1、经东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2、入选我市“521”计划计划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3、入选东莞市“510”计划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4、获得《优粤卡》的A卡和B卡持卡人;
5、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总部企业、招商项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已在我市注册,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才入户的;
6、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总部企业、招商项目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已在我市注册,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才入户的;
7、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区域总部企业,已在我市注册,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才入户的;
8、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2021年4月30日前已在);
9、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规模以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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