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这样就能入户东莞,这才是真功夫!4月25日,东莞入户新规发布,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东莞东莞入户
这样就能入户东莞,这才是真功夫!
4月25日,东莞入户新规发布,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东莞
东莞入户,最近三年累计36个月社保,再加上五年的居住证,就有机会直接入户东莞,除了学历不够,年龄也要放宽。
自从2017年起,取消了人才入户的政策,也就是说非全日制学历可以入户东莞。
在东莞市工作、就业的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包括函授、自考、电大、网络教育)毕业,可申请入户东莞。
以下这些人,一时间只能靠积分入户
01
父母、子女、配偶
02
未成年子女
03
重病人员
04
刑满释放
05
想把户口迁到东莞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入户东莞的几个常见方式,满足条件就可以申请入户东莞,今天给大家汇总一下东莞户口迁入条件。
第一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迁入:
1、 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及成年未婚子女;
2、 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及成年未婚人员;
3、 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4、 成年子女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成年子女(含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超过60周岁的男性或者超过50周岁的女性以及已退休人员;
5、 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6、 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本市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7、 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8、 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子女;
9、 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10、 本人或者本市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因国家建设需要工作调动、下放农村、支援边疆、支援三线建设,到外地工作退休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十二)原本市户籍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十三)其他原因不宜在本市落户的人员。
第六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市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日常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房屋管理、税务、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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