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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入户这两个条件放在一起,差别就出来了!

内容摘要:东莞入户这两个条件放在一起,差别就出来了!而核准入户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直接申请入户东莞!下


东莞入户这两个条件放在一起,差别就出来了!

而核准入户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直接申请入户东莞!

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来了解一下

东莞入户都有哪些方式吧

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入户者身体健康,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证书等原件到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窗口受理时,应告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

2、现场核验材料: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机关按规定拍摄《数码照相回执》,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窗口受理后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处理结果。

3、申请人收到申请回执后,按规定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材料

户口簿

1、入户者申请书;

2、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迁入地的单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其他证明材料。

四、办理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一)、根据《清远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阳政发[2015]53号)的规定,户口迁移分为迁入和迁出两种。

1、迁入人员需提供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

2、窗口受理时,应告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将核验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居住、直系亲属投靠)提交到现场核验材料。

(二)、依据《清远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阳政发[2015]53号)的规定,迁入地公安机关应以准迁证为准迁证,按照省、市、区户口迁移管理办法规定的迁移途径办理。

四、办理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一)、根据《清远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阳政发[2015]53号)的规定,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由派出所收验后办理。

(二)、迁入人员需提供申请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

(三)、窗口受理时,应告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将核验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居住、直系亲属投靠)提交到现场核验材料。

五、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根据《清远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阳政发[2015]53号)的规定,迁入地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到办理。

(二)、窗口受理时,应告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将核验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居住、直系亲属投靠)提交到现场核验材料。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清远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阳政发[2015]53号)的规定,收取工本费。

七、咨询电话

0756-

26621122

八、受理时间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五、办理地点

清远市城区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九、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一、咨询电话

0756-

88644634

十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十三、咨询电话

0756-

2661212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0756-

26621122

十七、附则

为体现简政放权、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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