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东莞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更新!2023新规一网打尽!东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东莞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更新!2023新规一网打尽!
东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22〕3号)精神,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国家产业转型升级和中部地区崛起,结合东莞市实际,制定《东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党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坚持创新引才、尊重劳动、放手使用人才、注重人才培养和使用,以引进高质量人才和培养创新人才为核心,以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开放创新为着力点,以事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体制机制改革、监管创新为动力,加快构建开放、规范、高效、高效的人才发展环境,奋力打造人才集聚、创新活力迸发、人才竞争力强的世界级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水平引才,以用人需求为导向,实现引才质量效益最大化
(1)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21〕29号)和《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1〕35号)要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突出用人主体作用,形成市场、政府和用人单位各方面合力,加快构建科技人才集聚、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人才发展格局。
(2)坚持用人主体自主。以市场为导向,依法明晰用人主体职责,引导人才通过市场评价,实现用人主体自主权。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职数量化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
(3)坚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聚焦北京国家战略需求,统筹职称制度改革,强化首都功能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加强行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以企业中高级职称领军人才、业务骨干、经营管理骨干为重点,推动形成市场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
(4)坚持双轨并行。以首都作为引领,优化职称专业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5)坚持人才评价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价中的主体作用,突出市场导向,充分尊重劳动者自主选择的用人主体,鼓励行业协会、专业组织等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依法评价、合理确定评价标准。
(6)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人主体是人才评价的主体,同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和引进相统一。正确处理好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与职务等级挂钩、与专业技术水平挂钩的用人导向关系。
(三)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水平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突出市场导向,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优化职称评价专业化流程。
1.拓宽评价源头。实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发布。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扩大自主评价的自主权。
2.强化政策保障。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涉及领域广、政策性强,各级各类职称评审委员会要强化统筹规划、科学组织、严格规范、服务到位,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完善市、区两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积极开发各类评委会、行业协会等多元评价资源,健全和完善各类评价标准和服务体系。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导向。
(四)优化专业结构
1.优化用人单位人才结构。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优质企业,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需要相匹配。产业发展急需的,可以通过重点专业领域和专业机构定向引进。为了满足本市人才的需要,各专业技术人才的岗位数量和结构将逐步调减,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
2.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贡献为导向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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