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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有一封三年后落户东莞的邀请函待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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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有一封三年后落户东莞的邀请函待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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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大家的人生是充实而充实。因为大家庭带给了你几十万的人生开释,改变了世俗的命运。以下是有关东莞户口的相关内容,分享给大家,供大家参考,让我们一起欣赏。

东莞户口咨询电话

公民正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外迁入:

一、配偶随军迁入;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入;

三、父母投靠子女迁入;

四、干部、职工调动迁入;

五、随军家属迁入。

大家知道东莞户口怎么申请吗?

东莞户口申请条件:

(一)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

1.办理条件:经安置部门批准到广东省内的中央驻穗单位和省直属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转业干部及随同批准的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含满十八周岁在普通中等院校就读的子女)、父母。

2.需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公证书、律师见证书)。

3、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申请,由户政窗口民警调查核实,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3.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1、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1)办理条件:

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申请投靠父母入户。

(2)需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子女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公证书、律师见证书);

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子女未满18周岁可免提供)。

(3)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申请,由户政窗口民警调查核实,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2、夫妻投靠入户

(1)办理条件:

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需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子女未满18周岁可免提供)。

(3)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申请,由户政窗口民警调查核实,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注:(1)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2) 对证明材料不全的,民警应当向申请人予以说明并当场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

(4) 对材料齐全的,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当场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交申请人核实并签名,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5) 公安派出所在调查核实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

4、录用、调动户口迁入

(1)办理条件: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公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户口。

(2)需审核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被企业录(聘)用的,提供单位证明;属灵活就业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5、婚姻关系证明。

6、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7、独生子女证明。

8、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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