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刚刚,东莞公布落户新政!东莞人才落户新政发布!已入户新政即将全面实施!新规放宽的那些人具体而言,新
刚刚,东莞公布落户新政!东莞人才落户新政发布!已入户新政即将全面实施!新规放宽的那些人
具体而言,新的“人才入户新政”,主要是抢人才而设置的,只要符合学历、年龄条件的,“抢人才”的道路不拓宽,就可以入户东莞。
放宽到大专或以上学历,满足条件可以直接申请入户!
东莞“人才入户新政”的内容:
1、扩大居住社保参保范围。
落实五年社保参保政策,全面取消了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保的个人缴费年限限制。
对首次在我市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只要本人申请,单位在省内有营业执照的,其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满半年的,就可以按照个体经营者身份在我市参加社保满半年,参保当月按时参保缴费即可。
2、完善积分入户政策。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我市常住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我市常住户口。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包括:
(一)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在我市城镇地区的房产证明;
(二)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在我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三)本人在我市城镇地区已有产权住房的,提供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在我市城镇地区无产权住房的证明;
(四)本人在我市城区无产权住房,但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五)本人在我市城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已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提供市住保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六)本人在我市城区无产权住房,但已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提供市住保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七)本人在我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的证明;
(八)本人在我市城区无产权住房,但已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提供市住保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九)本人在我市城区拥有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3年的证明;
(十)本人在我市城区拥有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3年的证明;
(十一)本人在我市城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十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十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十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十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十六)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十七)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十八)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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