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一、适用范围 1.大学应届毕业生(大专以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在东莞购买社保); 2.符合学历类人才入户准入资格的全日制研究生,年龄未满50周岁; 普通全日制本科,年龄未满45周岁; 普通全日制大专,年龄未满40周岁; 非普通全日制本科+3年社保,年龄未满35周岁。 二、申报流程:可以选择线下窗口办理或线
一、适用范围
1.大学应届毕业生(大专以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在东莞购买社保);
2.符合学历类人才落户准入资格的全日制研究生,年龄未满50周岁;
普通全日制本科,年龄未满45周岁;
普通全日制大专,年龄未满40周岁;
非普通全日制本科+3年社保,年龄未满35周岁。
二、申请指南:可以选择线下窗口申请或线上申请
(一)线下申请
1.通过莞家政务小程序预约就近政务服务中心选择“大学生落户”业务,需带齐相关材料(可在莞家政务小程序办事细则查询)2.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业务,窗口人员进行收件。
(1)当选择毕业生落户情形,如已持有《户籍迁移证》或原户口在东莞高校的,办理人可当场申报并领取户籍簿;如户口属市外且不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公安机关实行一站式申报,无需回原户口地申报迁出流程,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居民户籍簿》(可选择邮寄领取)。
(2)当选择人才落户情形时,户口在外省的办理业务后,当场可以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地申报迁出细则,再到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居民户籍簿》;如户口在本省外市的,公安机关实行一站式申报,无需回原户口地申请迁出细则,3个工作后可领取《居民户籍簿》(可选择邮寄领取)。
(二)线上申报
1.办理人用手机进入莞家政务小程序找到“大学生落户”一件事入口。
2.通过验证后进入申请界面,提交材料。
(1)当申报大学毕业生落户情形,办事材料通过邮政快递给落户地政务服务大厅公安业务区,如已持有《户籍迁移证》或户口在东莞高校的,业务审批完结后当天出具《居民户籍簿》(可选择邮寄领取);如户口属市外且不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公安机关实行一站式申报,无需回原户口地申请迁出细则,业务审批完结后3个工作日出具《居民户籍簿》(可选择邮寄领取)。
(2)当申请人才落户情形,办事材料通过邮政快递给落户地政务服务大厅公安业务区,申报人户口在外省的,业务审批完结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并通过邮寄方法给到申报人,申报人在原户口地申请迁出细则,再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领取《居民户籍簿》(可选择邮寄领取);如户口在本省外市的,公安机关实行一站式申请,无需回原户口地申报迁出指南,业务审批完结3个工作后可领取《居民户籍簿》(可选择邮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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