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20年,东莞的落户新政有了新的变化,其中,条件准入类人才落户放宽了部分条件限制,下面详细的东莞落户指引!赶紧收藏!目前,落户的办法有以下两种01 -两个五年落户东莞社保缴满五年东莞居住证五年并且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可以直接申报落户02 -条件准入类人才落户基本条件:办理人才落户,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
目前,落户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01 - 两个五年落户 东莞社保缴满五年 东莞居住证五年 并且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可以直接申报落户 02 - 条件准入类人才落户
基本条件:
申报人才落户,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非本市户口人员(不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3.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自评人才的准入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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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落户申报。(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
1、 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中专或大专学历以上并考取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即符合落户条件】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 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则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 -、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
【温馨提示: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
考证工种与实际职业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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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符合准入条件的办理人须按达到的准入条件类别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提供资料: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申请资格确认)。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提供资料: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未能在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3、 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提供资料: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或“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证书查询网”作出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提供资料: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能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情况的,无需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只须提供学信网有效验证码)。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提供资料: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6、 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提供资料: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非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相应证书参照上述第3或4点要求作出查验)。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提供资料: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相应证书参照上述第4点要求作出查验)。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提供资料: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照上述第3点要求作出查验)。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提供资料: A类: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国外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B类:访问学者/外出进修类归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境外进修/访问证明。
10、 最近三个连续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提供资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则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提供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参保员工名单。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提供荣誉证书。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提供立功表现证书、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提供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奖项证书。
▼ 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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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减少跑动次数,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7月1日起,正式开通人才落户网上申报!【条件准入类第十类准入情形“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除外】
具体公告截图:
具体通知请戳
《关于人才落户网上申请的公告》
具体办理操作指引
1、登录广东政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
▼ 从2020年的最新条件准入类人才落户新政看,东莞的落户新政是放松了,可以通过考取各种职业资格证书申报落户! 考证落户详细信息请联系入户君!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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