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惠州入户有消息发布,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去年,惠州户口新政之后,可谓是一波三折,领了证就变成了
惠州入户有消息发布,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去年,惠州户口新政之后,可谓是一波三折,领了证就变成了“非限购区”,
去年,惠州在“放管服”改革,严格户籍居民购房政策的基础上,对“非限购区”进行了优化,并实施了“多渠道购房”,
也就是说,在惠州购房只需要满足在惠州当地连续缴纳社保两年以上,不要求非限购区户籍,
但是在限购区内,在需要缴纳社保、纳税、缴纳个税等情况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更高学位。
而且今年,惠州惠城区、大亚湾开发区对“落户即购房”政策进行了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1、惠州落户即购房:
非惠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只有在本区(主城区)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且持有惠州有效居住证,
并在本市有稳定合法居住地的人,才可以申请购房,
但申请购房的时,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或契税完税证明。
2、高层次人才购房:
高层次人才是指经过评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相关条件,
才可以享受购房。
3、非惠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房:
非惠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惠州市主城区无住房的,
可以在主城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4、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
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在列入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范围的商品住房项目中,
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签订购房合同,或尚未网签,但已签订合同尚未网签的,
可选择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5、棚改安置住房享受同等住房保障政策
4月19日,惠城区举行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公告。
5月1日,惠城区一名常住人口刘先生通过手机领取了张贴在惠城“惠民项目购房减免税优惠大礼包”上的“惠惠民政策贴”,
给刘先生夫妇及子女、配偶的新婚夫妇带来了可观的购房补贴。
(图片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图片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6、惠城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会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在中长期发展中,
减少投资、增加融资,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惠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将房屋征收与社保、公积金合并实施。
7、珠三角:再次强调“限购限售”
1月26日,珠三角地区楼市调控全面升级。
1月27日,广东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广汕同城、广清合作区、广州空港新城、花都开发区、
增城区等热点区域的同一区域内,所有商品住房项目、经营性用地项目不得实施“限购限售”政策。
在二手住房交易政策方面,
在我市限购区域内,二手住房限售期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住房,须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我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截至目前,广州已实现人才购房限购政策全覆盖,不限制转让年限,且在最新实施的“差别化入户政策”中,广州市已实施差别化入户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花都区明确了在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范围内实行差别化入户政策,相关入户条件也日趋放宽。
在征求意见稿中,在广州差别化入户方面,《实施意见》指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管理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可在广州市选择申请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
在具体的差别化入户政策中,也明确了学历类人才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就业或创业,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可申请入户。
也就是说,将来实施差别化入户政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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